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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8-08-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018年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以专业目录所列为准,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全日制900人,非全日制250人;全日制计划中学术型500人,专业学位型400)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后公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2018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我校会计硕士(MPAcc)、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专业及全日制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均接收外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的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辽宁省招考办发布的网报公告http://yz.chsi.com.cn/sswbgg/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710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从924日至27日起开始预报名(时间为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也可以在1010日以后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沈阳、大连、锦州地区以外的往届生可选择辽宁省域内除上述3市以外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沈阳、大连、锦州地区的往届生可选择辽宁省域内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有特殊要求及限制的报考点除外)。
  (2)以"单独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报名前通过我校审核并到指定的报考点(210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024-2413352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按照非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必须调取本人档案至研究生院,按照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不需调档,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现场确认
  (1)缴费:辽宁省各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具体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缴费须知》。
  (2)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117日至12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区。
  (4)网报成功后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即无任何异常提示的考生),只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报成功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即存在异常提示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材料到选定的报考点审核后确认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现役军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才能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可持身份证或护照进行报名确认。
  (7)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三、考试与录取
  (一)20171214-20171225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1223日至12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复试与录取
  初试成绩于3月初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书。复试考查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主干专业课。复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下旬。
  四、其它说明
  (一)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继续执行我校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全日制研究生收费、奖助学金设置表

学生类别

研究生收费标准

国家助学金标准

设置

比例

国家奖学金

设置比例

导师资助

学业奖学金

年级

等级

标准(元/生)

设置比例

6000

/.

8000

/.

100%

20000

/

3-5%

导师自定

一年级

一等

6000

一志愿考生

二等

4000

非一志愿优秀生

二、三

年级

一等

12000

10%

二等

8000

10%

三等

4000

30%

10000

/.

13000

/.

100%

30000

/

3-5%

10000

/.

一年级

不设等级

10000

100%

二、三

年级

一等

18000

20%

二等

12000

40%

三等

8000

40%

  注明:1、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评,根据入学报考录取情况直接发放。
  2、学业奖学金二年级评定时,以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为主进行量化评定。
  3、学业奖学金三年级评定时,以前二学年的科研学术成果为主进行量化评定。
  4、具体实施细则以学校和考生所学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量化实施细则为准。
  我校各研究生专业按如下标准进行收费,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000/年(学制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000/年(学制2.5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年(学制3年);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15000/年(学制2.5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13000/年(学制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10000/年(学制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38000/生(学制3年)。
  (二)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进行适当地调整。
  (三)本章程所述内容如有不完善或需更正之处请以补充或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补充或更正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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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3000
  电话:0418-3350462
  传真:0418-3350492
  网址:http://202.199.224.25
  电子信箱:3350462@163.com